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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质量监控机制及运行情况

(1)教学过程质量监督机制的构架

长安大学始终重视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将专业教学管理作为教学工作的基本建设内容,建立了一套从学校到院、系的自上而下的教学管理机制,全面负责本科专业的教学管理。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教学管理机制的总体构架如图1所示。

图1长安大学本科教学管理机制基本架构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过程管理机制的基本构架按校、院、系三级建制,学院管理为三级教学管理机制的主体。“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处”为校级管理(一级),负责宏观引导和调控;“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办”为院级管理(二级),“系主任-分管教学系副主任”为系级管理(三级),负责具体的教学管理事务、教学实施和监督检查。各管理机构有明确的分工与责任,负责对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决策、计划、组织、调控、监督和评价。

校级教学管理:学校成立教学工作委员会,由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务处组成。根据长安大学教学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教学工作委员会由教学工作经验丰富的教师和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研究和决定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和教务处处长担任。校教学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学校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改革和建设目标以及教学规章制度建设等教学方面重大决策;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教学的日常决策;教务处作为学校教学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在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代表学校全面负责教学管理与运行:在开展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中严格履行职责;在教学过程中的检查评估、监督保障等方面发挥宏观调控和指导、协调作用;集中精力抓好教学政策规范与制度建设、教学基本建设、教学规范管理与学生学籍学业管理,院、部教学工作评估、全校性教学改革举措、专业人才市场研究、专业设置规划、专业教学计划修订以及组织全校性公共课程等的宏观管理等工作。

院级教学管理: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务办组成。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由院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副院长主持日常工作。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主管教学副院长、教务办、学工办、院办、实验中心主任以及系主任等组成院级教学管理队伍,负责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开展。作为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实施主体,院级教学管理部门在学校统一领导和教务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具体做好本单位教学过程的教学活动安排和常规管理以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调控所属课程教学秩序和师生遵守教学规范与纪律的情况等,并接受学校和教务处的检查、指导。

系级教学管理:在学校、学院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和规程下,系(副)主任负责具体教学管理工作,组织专业负责人和主要课程负责人等组成系教学管理团队,负责本专业各项教学工作,包括编写并修订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实验大纲和选用(编写)教材(讲义),执行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其他教育文件;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评比、教学经验交流、课程评价以及组织教学检查等活动,并接受学校教学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

学校、学院分别设有教学督导组,协助进行教学监管各环节监督、指导与管理工作。全体教学管理人员各尽其责,在教学管理、教学研究与改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2)课程体系设置和评价修订机制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才培养方案,包含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计划等。按学校统一规定,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系统性修订周期每5年一次,非系统性修订每年一次索引。具体修订工作由专业所在学院及系负责,由教学副院长、院教学工作委员会、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组织教师、企业以及社会人士讨论制定。

课程体系设置应符合学校定位和专业要求,能适应社会的需求和发展,且具体明确,便于学生了解学习的目标和方向;课程设置和学分配置合理,能保证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课程计划安排合理,保证前后课程的衔接性。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课程体系设计思路:

①以长安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的培养目标为核心,以教育部高等学校水利类学科教学工作委员会确定的核心课程为基础,设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课程体系。

②突出长安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的行业特色和地区优势,并与长安大学多个优势专业如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具有很强的交叉性和互补性,是一个综合性和实践性很强的工科专业,其课程体系设计体现了与长安大学优势学科的交叉性和综合性,体现我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的培养特色。

③以本专业的毕业要求为依据,该专业的课程体系突出实践特色,兼顾人文通识教育,有利于本专业毕业生在从事复杂工程时兼具社会、经济、法律、人文、环境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④广泛征求国内外高校、企业单位专家意见,调研分析国内同类院校专业培养课程体系和用人单位对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人才的需求,设计我校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课程体系。

课程体系设置和评价修订机制:

①系统性修订过程: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组织,各专业所在院、系等教学单位具体实施。

根据长安大学发展定位,教务处提出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要求、时间安排等)。

学院教学副院长对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的修订全面负责,组织系做好调研和论证工作。

系在广泛听取在校学生、毕业生、用人单位、任课教师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深入分析现有培养目标定位及课程体系设置所存在的问题,结合社会需求及水文与水资源专业的发展动态,组织教师讨论提出修订方案。

由院(系)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任课教师等,集中讨论,提出修订意见,并反馈到专业所在系,进行再次修订。

以修订后的方案向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用人单位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再次修订。

最后向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交正式修订稿并审批。

②非系统性修订:主要是对培养计划中一些细节的完善,如个别课程的调整、课时的增减、开课次序的变更、选修课和必修课的更改等等。

修订工作由专业所在系负责,在征求本专业任课教师和学生意见的基础上,在全系范围内讨论,并提出修订方案,提交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课程(教学环节)教学大纲的制定和审查机制

课程教学大纲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而制定的课程内容体系、范围、进程安排、教学要求的基本纲要,是组织实施课程教学、进行教材建设和教学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教学大纲的制定是在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完成的。教学大纲的制定要充分考虑水文水资源及相关行业和企业专家建议及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通用标准和水利类专业补充标准,结合学校教务处教学大纲的指导意见和学科发展的特点进行制定和调整。教学大纲采取5年全面修订和不定期局部修订相结合的方式,由教学副院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组织教师完成,经课程组讨论通过、系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①教学大纲制定机制:因教学目标调整或课程发展需要,对教学大纲进行调整或修订。(a)成立教学大纲制订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学大纲制订工作。(b)走访企业、邀请专家或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收集专家对人才培养、课程体系、教学大纲的意见和需求。(c)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教师负责主持所属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d)教学大纲(草案)形成后由系教学委员会审查、教学副院长审批,并形成正式稿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②教学大纲审查机制:教学大纲审查由教学大纲制订领导小组负责实施,从课程性质、课程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方面进行审查。(a)教研室组织相关人员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b)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c)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由系教学委员会审查,并提交学院。

(3)教学过程质量监督、检查机制

教学过程质量监督、检查坚持以确保实现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为原则,在结合校、院、系三级教学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从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质量及培养目标的定位、教学过程的全方位监督、监控后各类信息的分析、反馈以及对改进情况进行监督的循环闭合的教学质量监督、检查体系,从而实现对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及教学效果的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价。

教学过程质量监控内容包括教学过程的课前准备、课堂教学、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课程评价、社会实践以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和用人(实习)单位反馈等教学过程和教学环节,具体内容如下:

①课前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

教学课程的课前准备是指课堂教学前应完成的教学工作,包括撰写教学日历,编制(修改)教案、制作课件和准备实验室、教室及调试相应的教学设备等。

(a)教务处全面检查各教学单位教学平衡表,并质询培养方案异动情况,合理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于上一学期期末执行。

(b)教务处深入课堂全面检查课表的执行情况,并于开学第1周开始执行。

(c)主管教学副院长、系主任、教务办主任、教学督导审核教学日历撰写是否规范,与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是否一致。抽查教师教案是否规范,编写内容与教学大纲要求是否一致,与教学日历是否一致等,于开学前3天执行。

(d)实验室主任审核实验计划撰写是否规范,与实验教学大纲要求是否一致。并对实验设备、工具准备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于开学前3天执行。

(e)院办、教务办、督导组、学工办负责对教师到岗情况、学生到校情况组织检查、于开学第1周内执行。

②教学过程质量监控

(a)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以教学检查、听课、学生座谈等形式对课程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对教风、学风进行监督。

(b)主管教学副院长、院领导、系(副)主任抽查听课,对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学校(或院系)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向任课教师反馈意见和建议,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c)校教务处检查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时间安排,抽查已结束课程执行培养方案的执行情况,于每学期期中执行。

(d)由校教务处组织、学院教务办具体执行期中教学检查,系统考核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备课、课堂讲授、作业批改情况;教学态度、教学效果、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情况;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纪律、作业完成情况等。

(e)学院学工办、任课教师考核学生到课率、课堂秩序、请销假制度履行情况及各门课程学习效果;组织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生活状况及思想动态。于整个教学过程内执行。

(f)院教学督导组、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实验设备的落实情况。

(g)定期组织专业教师相互观摩听课、分组研讨与交流,促进教风和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每学期一次,于期中教学检查时统一组织执行。


图2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系期中教学交流活动

③实践教学过程质量监控

实践环节是教学体系中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增强专业实践操作能力和独立解决工程实践问题能力的重要过程。全校的实践教学工作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由教务处统筹管理,由院系负责具体实施。实践教学内容包括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认识、地质)实习、生产实习和课程设计。

(a)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联合指导下完成工程技术人员基本训练的关键环节,也是培养其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重要过程。我校制定了“长安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以监控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过程,保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由校、院二级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机构执行质量监控。

检查指导教师配备情况,要求毕业设计必须配备校外导师(即企业专家),审查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检查指导教师和学生毕业设计的资料准备情况,于毕业设计(论文)准备阶段(本科阶段第七学期第14周以前)执行。

检查开题报告、落实设计(论文)的撰写条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为设计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于毕业设计工作初期阶段(本科阶段第八学期第3周以前)执行。

毕业设计(论文)撰写工作中期阶段,深入实践教学现场(企事业单位、设计院、计算机室、实验室、工作现场等),通过观察、提问、考察等方法检查毕业设计进度和设计质量。于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第10-12周执行。

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对相关资料的完善程度、答辩条件和答辩准备情况,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后期阶段(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一周))执行。

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质量评估阶段,组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选校(院)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对毕业设计(论文)完成情况及成果质量进行评估,通报评估结果,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总结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经验,完善、修订和执行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标准,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时执行。

(b)教学实习、生产实习过程的质量监控

实习环节的质量监控如下:

系(副)主任、教务办、院级教学督导检查实习计划编制是否符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

主管教学副院长、系(副)主任审查实习计划,审查内容包括实习的性质、内容、学生人数、实习地点、实习单位、起止时间等。专业实习于实习前两个月、认识实习于实习前两周报院、系执行。

院、系领导、教学督导在实习期间深入实习场所,检查实习的质量和进度,确保实习效果。

实习坚持“三不准”原则:事先不报实习计划,不准外出实习;没有实习大纲,不准外出实习;准备工作没有做好,不准外出实习。

(c)课程设计的质量监控

课程设计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意识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在教师指导下对学生进行的阶段性专业技术训练。我校制定了“长安大学本科生课程设计管理办法(试行)”,以检查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课程设计工作质量。

课程设计选题,应满足教学要求,有利于专业培养目标的实现。设计题目由指导教师拟定,经审查批准后实施。

由系所组织课程组对《课程设计任务书》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并提出修改意见。

课程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考核学生的出勤情况,定期检查并指导学生课程设计的完成进度及质量。

课程设计结束后指导教师要认真审查批阅学生书面成果与设计资料,结合学生表现做出等级评价鉴定结果。

(d)教学后期质量监控

系主任、课程组成员对试题的形式、内容进行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命题教师,并责成修改,于每学期课程结束后一周内执行。

校、院教学督导组对毕业生完成的开题报告、英文翻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全面质量检查,对答辩环节的合理性进行督查,于每年毕业设计答辩期间执行。

院教学督导对试题的批改情况,试卷与毕业设计、实习资料归档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

课程结束后,学生可以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网”中“我的信息→本科教务→教学评估”模块在规定时间内对该学期所修读课程的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网上评价,学生网上评教每学期一次,从不同角度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管理部门管理情况等,于期中教学检查时执行。

长安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过程质量监控运行体系如图3。


图3长安大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运行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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